什么是自由软件

自由度0:无论用户出于何种目的,必须可以按照用户意愿,自由地运行该软件。

“自由地运行程序”(自由度0)意味着任何人或组织可以在任何(支持的)计算机系统上,出于任何目的去运行该程序,并且没有义务通知软件的开发者或任何个人或团体。此处,_用户_的目的是重点,而非_开发者_的目的。如果你是该程序的用户,那么你就可以自由地运行该程序。同理,如果你把程序发布给别人,那么此人也成了软件的用户,他也可以出于自己的任何目的运行该软件。然而,你作为软件的发布者,不可将自己的目的强加于你的用户。

“自由地运行程序”意味着没有人可以禁止或阻止用户运行该程序。这和该程序的功能特性没有关系,既不考虑该程序在特定环境下的可用性,也不考虑该程序对特定计算的有效性。

例如,如果代码随意地拒绝某些有意义的输入——或者甚至无条件地失效——这就可能使该程序不那么有用,甚至可能完全无用,但是这并不妨碍用户运行该程序的自由,因此,这和自由之零并无矛盾。如果该程序是自由的,那么其用户可以克服这些无用之处,因为自由之一和自由之三允许用户和社区修改和发表不带有随意代码的改进版本。

“按照你的意愿” 可以包含、可选择地包含、“完全不包含”(如果你希望如此)。所以没有必要再有一个单独的 “不运行程序的自由”。

自由度1:用户可以自由地学习并修改该软件,以此来帮助用户完成用户自己的计算。作为前提,用户必须可以访问到该软件的源代码。

自由度2:用户可以自由地分发该软件的拷贝,这样就可以助人。

自由度1和3(自由地修改软件;自由地发布修改后的软件)意味着用户必须有权访问程序的源代码。由此,访问源代码是成为自由软件的必要条件。混编(Obfuscated)后的“源代码”不是真正的源代码,不能被算作此处讨论的源代码。

自由度1(自由地运行程序)包括自由地运行自己修改后的程序以替代原版程序。如果程序是跑在某种设备上,该设备可以运行别人修改的软件但不运行你修改的软件—这个方法叫做“tivoization”或者 “锁死”,或者(用其发明者的术语)叫做“安全启动”—自由度1将被视为无法满足。该设备中的程序也将不被视为自由软件,即使它们的源代码是自由的。

倘若要修改某个程序,一种很重要的方法就是从别的程序中拿来现成的函数或模块来使用。如果某个程序的许可证中禁止你使用其他合理授权的软件的代码来修改该程序—比如,如果某个程序的许可证要求你只能使用你拥有版权的代码—那么这个程序的许可证将不被视为自由软件许可证。

对软件的修改可能是出于各种目的。某个特定的修改究竟是好是坏,这本身是个非常主观的事情。自由软件许可证不能对用户修改软件做任何限制,例如,不能仅仅因为某人觉得哪处修改不够好,就禁止用户自己做这个改动。

自由之一有一个特殊的案例就是删除程序的代码让它不执行任何动作,或者让它直接调用另外的程序。因此,自由之一包含有 “删除程序的自由”。

自由度3:用户可以自由地分发该软件修改后的拷贝。借此,用户可以把改进后的软件分享给整个社区令他人也从中受益。作为前提,用户必须可以访问到该软件的源代码

自由度2:用户可以自由地分发该软件的拷贝。

自由分发(自由度2和3)意味着你(即,软件用户)可以把软件原版或修改版再发布给其他用户。你可以免费发布,也可以收取费用。软件可以发布给任何地方的任何人。所谓“自由”,意味着你的这些行为(发布软件原版或修改版给其他用户;或其他自由度中提及的行为)不必事先征得任何人的许可,也不必为此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用户可以自由地运行该程序或对程序进行修改。如果仅仅私下自己修改或运行该程序,那么你没有义务将该行为公开给任何人。如果你发布了自己修改后的程序,那么你也没有任何义务将该修改行为告知给哪个或哪些指定的人或组织。

自由度 3 允许用户自由地发布软件的修改版。自由软件不一定要求修改版必须继续采用自由软件许可证。换句话说,自由软件许可证可以不必是 copyleft 许可证。但是,如果一个软件许可证要求修改后的软件必须以非自由软件的形式发布,那么该许可证则不被视为自由软件许可证。

“自由地分发软件的拷贝”意味着必须允许用户自由地发布软件的原版或用户自己的修改版。无论那个版本,用户都可以选择发布程序的二进制或可执行文件,也可以发布程序的源代码。(以可执行文件的形式发布程序可以让人方便安装,这一点对于推广自由软件也至关重要。)对于某些程序,也许无法或者不必发布二进制或可执行文件(一些编程语言的实现可能并不支持,例如某些脚本语言),但是用户必须有权利以任何方式生成二进制或可执行文件,并且发布这些生成的软件。
什么是自由软件? - GNU 工程 - 自由软件基金会